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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灭部

他声音有些低沉,话音断断续续,每两个字一停顿,疯狂中夹杂恐惧:“杀光!杀光!都TM给我杀了!”

张五不敢阻拦,更不敢劝慰。

罗燕有这般情绪已不是一日两日,自大当家的死了,二当家掌权的那一刻,他不敢拍着胸脯保证自己没有惶恐,不安。

在草原多年,他自诩见惯了生死,死人堆里嘻笑怒骂是曾经的事儿。

曾几时,他是老三,地位尊崇,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这是大当家的心腹。

就像被捧为大头领罗燕的心腹郎一样。那是一个年轻人,比自己视为子侄的罗燕稍长。

奴隶在草原遍地都是,他们替贵族放羊牧马,也会被征召,成为炮灰,倒在汉人的城墙下。

便是这样一个奴隶,生生成了他们羡慕的对象,只因为那是他们想要的。

一人之下,百人之上。

没人摸准被奉为大头领的罗燕心中想着什么,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焦躁,恐惧中,那一百鲜卑撞碎郎身后的人,张五奉命冲锋,里应外合。

喊杀声淡了,罗燕面容不复狰狞,手指不再颤抖。

……

数日前,鲜卑人冲锋的时候,他惊骇,哪怕那是他早已准备好的诱饵,堂堂正正的把二百人摆在小土丘上,一个冲锋就能杀进营寨,也能冲入他们的队列,用原始的力量宣告胜利。

呼啸而来的方天画杆戟有如风一样,汉人的仪仗鲜卑人看不上,这里不是,五原,是朔方。

郎随手斩了持戟的小家伙,回首,不由得笑了。

分兵是兵家大忌,拓跋熊一清二楚,却耐不住手下人央求,心一横,看着这尸横遍野……

那二百马贼折损不过两成,剩下的跃马扬鞭,发起冲锋。

冰雪消融过后的草地没等到春天便被战马踏过,一百六十多骑展开冲锋。

一百鲜卑骑兵带着些许妇孺堵在营寨口,进退不得。

拓跋野冲在最前面,单手持枪,只是一挑,便有一马贼落地,端的凶狠。

他长枪一指,冷冰冰的用鲜卑语喝道:“你们该死!”

郎本是鲜卑奴隶,见了旧主,怎能不兴高采烈。

他径直走了过来,从官军都伯身上扒下来的战靴踏过鲜血泥土的混合物,留下一排脚印。

“鲜卑狗。”

他微微一顿:“滚过来!”

呵斥的语调直接惹怒拓拔野,他不再扩大优势,弃了挪不动的战马,抖动长枪,翻出几个枪花,刺在一马贼身上。

来的突然,去的迅猛。

马贼和战马倒下,前者寂寥无声,后者嘶鸣不止。

拓跋熊最为勇猛,坐镇后军的任务直接舍弃,直到此刻方才醒悟。

“铿!”

从地上捡起的汉剑和长枪碰撞,巨大的力道几欲击退拓拔野。

身子一撤,长枪再次抖动,枪花绽放,一寸长一寸强的名言被他展现的十分完美。

他们都没有名家调教,前者靠的气力,后者自知力气不足,走的灵巧路子,花费数年,胜了嘲讽,赢了尊敬。

一柄汉剑,一杆长枪。

二者不断撞击,枪似游龙,每每受阻,当即转换角度,特意打磨过的枪刃旋转,跳动,撞在汉剑上。

拓跋熊黑着一张脸,喝道:“向营寨东边撤退。”

心中的愤怒和躁动已经平复,看着满目疮痍,火焰升腾的营寨,躺在地上的老老女女,贵族子们诉不清心中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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