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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敲定

“不行,绝对不行!”

高小松话还没说完,陈兰戈沉不住气了,高小松之前说的,她觉得还挺有道理,可到最后却图穷匕见,先下手为强邀约陈安,这怎么能行?

不过陈安却从高小松的话中听出了些不同的意思,小可也听出来,只听小可道:“小松,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让陈安只和你们公司签唱片合约?你们只负责发行陈安这张校园民谣风的专辑。”

“嗯。”

高小松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又道:“之前陈安自己也说了,他目前还是学生也不想因为音乐上的事情耽误学业,考虑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只和陈安签下他首张专辑的唱片合约对我们麦田以及对陈安都是有利的,可以说是双赢。”

至于陈总这边也不必着急,我觉得你既然这样看重陈安,也可以选择与陈安签下唱片合约,主打以后陈安尝试流行乃至摇滚的专辑,其他不提,至少小可之前说《红蜻蜓》重新编曲制作,就是十分值得期待的。

而且,陈安也说了《童年》会成为他首张专辑的主打歌,如此一来,就等若我们麦田在前面帮你们探路,何乐而不为?这对我们三方都是有利的。”

陈安万万没想到高小松会给出这样的提议,这简直让他欣喜若狂,没有全约,没有时限,甚至不提经纪约,仅仅是唱片约,如此一来,陈安完全不必受到任何束缚,可以按照自己预定的道路一步步往下走,这简直是再好不过的局面。

不过陈安沉下心仔细琢磨一番,只觉高小松会提出这样的提议实在高妙,首先,他仅仅是拿出来唱片约,就缓和了与陈兰戈抢夺的态势,双方就不用陷入恶性竞争让陈安坐地起价。第二,高小松显然在佬狼的事情上有过深思,他依然坚持校园民谣,可方式却更温和,既然陈安已经表露出未来要转型的想法,那么我就只跟你合作这张校园民谣的专辑,合作期间大家通力协作,分手之后也不伤感情,不论陈安以后走到哪一步,麦田都是陈安发行首张专辑的地方,也权当接下个善缘,而且还互惠互利。

其实陈安还是不熟悉如今的音乐圈生态,之前所想自然而然代入了十几年后工业唱片公司对旗下歌手的那一套,实际上,这年头音乐公司对歌手,特别是才华横溢的歌手条件是很宽松的,比如郑均,他90年在校园里搞乐队,还是翻唱别人的作品为主,算不得专业音乐人,后来才开始自己创作,等到92年他结识了黒豹乐队的经理人郭传临,郭传临对他的才华十分欣赏,非常认可他,随后就将他介绍给红星生产社。

就因为郭传临的看重与介绍,红星生产社就与郑钧签了唱片约,条件十分宽松,而不是全约的签约歌手,就这,郑均最后还把红星生产社告上了法庭,这中间谁是谁非外人难以评说,但至少证明如今这年头,大范围下,对于有才华的歌手大家有一种格外的优容。

当然陈安高兴,陈兰戈却高兴不起来,她可不认为这对她有利,毕竟一旦陈安和麦田签了唱片约,即便陈安还保持一定的自主性可以同时和她合作,但《童年》,《红蜻蜓》,《董小姐》自然都被麦田拿走了,也就说麦田吃现成的,却要她期许现在连影子都看不到的陈安未来的创作,她怎可能愿意?

陈安当然也晓得这中间的关键之处便在于说服陈兰戈,当然他可以完全抛开陈兰戈,可没有陈兰戈代表京闻在旁边牵扯,麦田可不一定给他这么优惠的条件,而且他会放弃陈兰戈?开玩笑!

至于如何说服陈兰戈,陈安已经有了腹稿,无非就是干货,所以他看向陈兰戈,然后悄悄从桌子下面伸出脚,在陈兰戈的裤腿上刮了下,陈兰戈浑身轻轻一颤,又看着陈安的眼神,不由道:“高总的提议听上去不错,但我还需要仔细考虑下,不如这样,咱们今天就定下初步的合作意向,然后回公司讨论一下,之后再找个时间定下来吧,如何?”

说着,陈兰戈看了眼高小松,又看了眼陈安,陈安当然不会反对,高小松点点头,道:“好吧。”

两位大佬都表了态,饭局自然到此为止,各方约定了再碰头的时间,接下来高小松和泰哥先行离去,陈安却拉着小可说了些什么后,方才跟着陈兰戈上了车,至于陈朝红,这家伙自然是被自己老姐赶走了,总不能留个电灯泡在车上吧?

等上了车,陈兰戈就迫不及待的道:“你之前什么意思?”

“高小松的提议是我中意的,我会答应他。”

陈安说的很直接,没有留任何余地,陈兰戈听完后脸色当即变了,只是陈安又道:“你之所以不答应,一方面是觉得自己完全失去了掌控权,但更重要的还是觉得自己没得到任何好处或者说实际性的保证吧?”

听到这话,陈兰戈是气笑了,道:“废话,《童年》,《红蜻蜓》,还有《董小姐》都被麦田拿走了,我什么都没有,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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