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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 邓恩 事发之后八日

那几只提线木偶正用一双双带有戒意的黑眼睛打量着我,我从自家的窗户望出去,一眼看见屋外挤满了新闻车,然后我迎着温暖的夜色踏出了门:是时候出门逛逛啦。说不定有个小报记者偷偷地跟在了我身后,如果真是这样,我也压根儿不在乎。我穿过小区,沿着“河间大道”走了四十五分钟,然后上了高速公路——这条公路正好从迦太基的中央拦腰穿过。这一段路到处是滚滚的声浪和烟雾,我足足走了半个小时,途中经过不少汽车经销店,看见店里的卡车摆放得好似一道道诱人的甜点,还经过不少连锁快餐店、酒品店、便利超市和加油站,一直走到通向市中心的出口匝道,整段路上连一个步行的人也没有遇到,只有身边呼啸而过的汽车中露出一个个隐约的身影。

此时已近午夜,路过“酒吧”时我动了心想要进去,可惜里面的人潮让我望而却步,眼下“酒吧”里必定待着一两个记者吧,反正我这样的记者就会这么干。话虽这么说,我心里又确实想去某家酒吧里逛一逛,融进人堆中间找找乐子,出口闷气。于是我又迈开步子走了十五分钟,到了市中心另一头的一间酒吧,那间酒吧比“酒吧”便宜些,吵一些,也朝气活泼一些,周六晚上总能在卫生间里看见人们呕吐物。跟安迪玩作一处的家伙就会光顾那家酒吧,也许还会拖上安迪一起去寻开心呢,要是能在酒吧里撞上安迪,那就算是我鸿运当头,至少能远远地从屋子另一端细细揣摩她的心情;如果她不在酒吧里,那我至少还能喝上一杯。

我把酒吧搜了个遍,没有看见安迪的身影。尽管我戴着一顶棒球帽盖住了半边脸,一路穿过酒客群时却还是撞上了好几次心惊的时刻,有人猛地扭头对着我,瞪大眼睛想要看个究竟:“是那个家伙!对吧?”

此时正值七月中旬,我说不好自己到十月的时候会不会成了穷凶极恶的化身,被一些没品位的家伙用来当万圣节装扮的角色:他们会披上一团金发,在胳肢窝下夹上一本《小魔女艾米》。据玛戈说,她已经接到好几个人电话询问“酒吧”是否发售相关的正版

T恤(“酒吧”并不发售相关的正版T恤,谢天谢地)。

我找了个座位,又找酒保点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酒保的年纪大概跟我差不多,他定定地凝视了我很长时间,看上去正在寻思是否要给我酒喝,最后才不情不愿地在我面前放下了一个平底小玻璃杯,鼻翼还跟着扇了一扇。我掏出钱包,他充满戒意地伸出一只手拦住我,“我不想要你的钱,请自己留着吧。”

我没有理睬他,还是扔下了几张现钞,那家伙说的真是混账话。

我招呼他再上一杯酒,他却朝我这边瞥了一眼摇了摇头,又朝着正跟他聊天的女人斜过身子,片刻后她装作正在伸懒腰,暗自小心翼翼地打量着我,一边合上嘴一边点点头,意思是说“就是他,尼克

邓恩”,于是酒保再也没有现身。

这种时候不能呼天抢地,也不能采取铁血手段骂一句:“嘿,傻瓜,你到底要不要给我上杯酒?”人们既然已经把你当作混账,你可不能让他们觉得自己长了一双识人的慧眼。在这种关头只能乖乖忍气吞声,但我并不打算起身走人,而是对着面前的空玻璃杯坐着,假装正在苦苦地思索。我先查了查一次性手机,以防安迪打过电话——她并没有打过;随后我又拿出自己的手机玩了一会儿单人纸牌,假装玩得全神贯注。这事该怪到我太太的头上,是她害得我在自己的家乡都没法喝上一杯。上帝呀,我真是打心眼里恨她。

“你刚才喝的是苏格兰威士忌吗?”

我的面前站着一个女孩,年龄跟安迪差不多,是个亚洲人,长着一头及肩的黑发和一副讨人喜欢的模样。

“您说什么?”

“你刚才喝的是什么酒,苏格兰威士忌吗?”

“是呀,没法子……”

这时她已经动身到了酒吧的另一头,脸上灿烂的笑容透露出几分求助的意味,正在设法吸引酒保的目光:她还真是一个惯于吸引眼球的小妞呢。等到再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端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

“拿去喝吧。”她吩咐道,于是我照办了,“干杯。”她边说边举起一杯滋滋冒泡的透明饮料,我们碰了杯,“我可以坐这儿吗?”

“其实我待不了多久……”我边说边打量着周围,确保不会有人正用手机摄像头对准我们。

“那好。”她耸耸肩露出一缕微笑,“我可以假装不知道你是尼克 邓恩,但那样也太无礼了。顺便说一句,我是站在你这边的,眼下你的名声可实在不太好听。”

“多谢你,眼下是……呃,是个诡异的时刻。”

“我可没有开玩笑,你知道人们怎么评价法庭上的‘犯罪现场调查’(CSI)效应吗?所有陪审员都已经看过太多CSI剧集,害得他们相信科学可以证明一切!”

“没错。”

“嗯,我觉得也存在一种‘毒夫效应’,大家看过的真实罪案节目都太多了,里面的丈夫总是凶手,因此人们自然而然就会认为案件中的丈夫正是坏蛋。”

“说得太对了,”我说,“谢谢你,简直说得丝毫不差,再说埃伦 阿博特……”

“让埃伦 阿博特见鬼去吧,”我那位刚刚结识的朋友说道,“她整个儿是一套变态的法规戒条,只不过披着女人的皮囊,心里恨死了男人。”她又举起了酒杯。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再来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吗?”

“这名字太妙了。”

后来才知道,她的名字叫丽贝卡,有一张掏出来就能用的信用卡和一副千杯不醉的酒量。(“要不要再来一杯?”“再来一杯?”)她来自爱荷华州的马斯卡廷,那个小镇也位于密西西比河畔,丽贝卡本科毕业后搬到纽约以写作为生(这一点也跟我一样),已经在一家婚尚杂志、一家面向上班族妈妈的杂志,还有一家少女杂志当过编辑助理,结果这三家杂志在过去几年中纷纷关门大吉,因此丽贝卡眼下正为一家名叫“迷案缉凶”的博客干活,她此次前来就是为了采访我,“只要让我乘飞机去迦太基就行……那些大牌电视网还没有拿下他,但我肯定能从他那儿挖到真材实料!”见鬼,她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胆识还真是让我击节赞叹呢。

“我一直跟其他人一起守在你家外面,接着又跟到了警局,后来想要喝上一杯,谁知道却偏偏见你进了这家酒吧,真是妙极了。这事有点儿蹊跷,对吧?”她一直在不停地摆弄着自己的金圈耳环,几缕秀发掖在了耳后。

“我该走了。”我已经快要口齿不清了。

“可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来这里呢。”丽贝卡说,“我不得不说,你居然独自一个人出了门,身边不带一个朋友,也没有人给你撑腰,还真是胆大包天哪,我敢打赌一路上大家没给你多少好脸色看吧?!”

我耸了耸肩膀,示意那没什么大不了。

“就算压根儿不认识你,人们还是会对你的一切言行指手画脚,你在公园被手机照的那张照片就是个例子。我的意思是,你很有可能跟我差不多:父母和老师教育我们对人要有礼貌,不过谁想听真相呢,大家只想……把你逮个正着。你知道吧?”

“大家对我指指点点是因为某些模子正好能套在我身上,这一点真是让我受不了。”

她闻言挑高了双眉,两只耳环微微颤动。

我想象着运筹帷幄的艾米正在某个神秘的地方(鬼知道她在哪儿)细细地打量着我,不肯漏掉一个细节。这世上有哪一幕景象在落入她的眼帘后可以改变她的心意,让她罢手不再发疯呢?

接着我开了口:“我的意思是,大家觉得我与艾米的婚姻朝不保夕,但事实上,就在她失踪之前,艾米还费心为我策划了一场寻宝游戏呢。”

艾米会喜欢以下两条路中的某一条:第一,我乖乖地受点儿教训,坐上电椅了结一条小命;第二,我乖乖地受点儿教训,然后用配得上她的方式爱她,当一个又听话又忍气吞声的软骨头。

“那是一场奇妙的寻宝之旅。”我边说边露出一抹微笑,丽贝卡摇摇头,微微皱起了眉,“我的妻子每年都为结婚周年纪念日操办一场寻宝游戏,游戏里的一条提示会指向某个特别的地方,我会在那里找到下一条提示,以此类推,艾米她……”我千方百计想要挤出几滴眼泪,最后还是揉揉眼睛了事,酒吧门上的时钟显示此时是午夜十二点三十七分,“在失踪之前,她已经藏好了寻宝游戏的所有提示,我说的是今年的寻宝游戏。”

“然后她就在你们结婚纪念日那天失踪了。”丽贝卡说。

“我全靠那个寻宝游戏才撑到了现在,它让我觉得跟她亲近了几分。”

丽贝卡闻言掏出了一台摄像机,“让我来做一场关于你的采访吧,摄像采访。”

“真是个馊主意。”

“我会给这场采访加上前因后果,”她说,“这不正好给你救急吗,尼克,我发誓,眼下你非常需要把故事讲全。来吧,就说几句话。”

我摇了摇头,“风险太大了。”

“把你刚才说的那几句再说一遍就行,我不是开玩笑,尼克,我跟埃伦 阿博特大不一样,我可是跟埃伦

阿博特对着干的,你需要我。”她举起了摄像机,摄像机上的小红灯凝视着我。

“说真的,把摄像机关掉。”

“拜托帮我一把吧,要是采访到了尼克

邓恩,那我的职业生涯可就变成了一条康庄大道,你也积了大德。行行好吧?又没有什么坏处,尼克,只要一分钟,真的只要一分钟,我发誓,一定会有助于打造你的形象。”

她指了指附近的一个卡座——我们可以躲在卡座里,避开所有看热闹的闲人。我点了点头,我们一起重新落座,那盏小红灯始终追着我不放。

“你想知道些什么?”我问道。

“跟我讲讲寻宝游戏吧,听上去很浪漫,有几分古怪离奇,但又十分柔情蜜意。”

要把故事讲好,尼克,讲给公众听,也讲给脑子有问题的太太听。我暗自心想:“现在我是一个深爱妻子的男人,终有一天能把她找出来。我是一个深爱妻子的男人,是个好人,大家会站在我这边。我不是个完美的人,但我的妻子十全十美,从现在开始我会非常非常听话。”

对我来说,要做到这一点比装出悲伤的模样更容易一些。以前我已经说过,我是个见得光的人,不过话说回来,当准备好把肚子里的话说出口时,我却仍然觉得喉咙发紧。

“我所见过的女孩没有一个比我太太更酷,有几个男人敢夸这种海口:‘我把生平所见最酷的女孩娶回了家’。”我说道。

你这该死的贱人贱人贱人贱人。回家吧,到那时我就可以结果你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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