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耽美小说 > 汉末屠家子 > 第十八章 救美的菜鸟英雄

第十八章 救美的菜鸟英雄

回到何府,小强似乎还没有从被打击的悲伤中清醒过来,何咸已经叫嚷着要将颍川郡最会唱小曲儿的歌妓绑到府上来。和郭嘉的逍遥阁之约还有九天就要到了,也该准备准备了。

从烟花场所找人,这等事情自然要找二老爷何苗出马了。因为他熟啊!当然,这个熟是相对的。要说熟,谁能熟得过日理万机的郡守大人呢?但何咸肯定不会去求郡守大人办这件事情,因为他知道等待他只会是蒲扇大的巴掌。

上一回是抢乐师,这一回是抢歌妓,这种事情何苗已经驾轻就熟。

何咸的要求是颍川郡唱曲儿唱得最好的!

这个最好的,实在有点难以判断。因为颍川郡没有举办过唱曲儿大赛,谁也不知道能拿冠军。而如果你一家妓院一家妓院去问的话,谁家的老鸨都说自家的姑娘,天上地下独此一人。

幸亏何苗朋友多,也均为见识广阔之人,综合了数十名好友的意见,何苗最后把目标定为了潇湘苑最新的头牌小鱼儿。

小鱼儿唱曲儿不赖,人也貌美,不然也成不了头牌,更为重要的是他符合何咸最后一个要求:卖艺不卖身。

这年头,卖身不卖艺的远比卖艺不卖身要好找的多。何咸这也是纯粹的虚荣心在作怪,第一次捧一个歌妓,何咸还是希望能够找一个干净点的。其实,出淤泥而不染的都是屁话。人前清纯,人后放荡的女人多的是。但何咸宁可蒙着自己的眼睛说看不见,以后怎么堕落何咸不想知道,起码在这一刻,她是干净的,她才配得上自己精心为之挑选和准备的名曲。

小鱼儿被何府的二老爷抢了!听说是应了府上小公子的要求!天哪!何府的小公子不就是何咸吗?他不是只有七岁吗?七岁的孩子就知道强抢民女啦?

谣言的传播速度总是飞快的,天南地北,从古至今都是一样。吃饱了撑的,吃不饱闲着的人,宁可相信一个七岁的孩童已经知道抢歌妓回府淫邪,也不相信七岁的孩童只是想和这名歌妓讨论讨论歌词曲调,纯粹是艺术的交流。

群情激奋之下,好打抱不平的英雄侠客自然就会出现。就像美利坚人民拥有伟大的蜘蛛侠和蝙蝠侠,中国大汉朝也有自己的英雄,他们有统一的名字,但不叫雷锋,叫做任侠。汉接秦风,任侠之风屡禁不绝,三国里面的名人,年轻时就有当过任侠的经历,甚至于本身就是任侠的身份,一直到死。最著名莫过于单骑直闯贺兰山,其异族单于首级全身而归的关东大侠王越。

何咸面前现在站着的就是一位任侠。一柄锋利的短剑,直指何咸咽喉要害。这位任侠很年轻,虽然穿着黑衣黑裤,脸上蒙着黑布,但何咸依旧知道他很年轻。因为眼睛。皎洁的月光之下,这位任侠的眼睛闪耀着正义的光芒。那是真正的纯粹的正义,不是用来掩盖利益和欲望的借口。任侠一开口,何咸就更加确定他的年纪不会超过十五岁。

“小鱼儿在哪里?”任侠很性急,似乎是第一次行侠仗义,“快说,不然我杀了你这小淫贼!”

多么经典的台词,何咸很回味前世的古装片,那些编剧确实很有才,对大侠的心理揣摩的很透彻,就好像都去行侠仗义过一般。只是,眼前这位似乎也是听风就是雨的主,没有自己的独立判断,不加调查清楚事情情况,就亟不可待地出手。怪不得朝廷要大加禁止任侠行为,这种凭借自己的好恶武断他人生死的行为实在是太草率了。

“不要耍花招!告诉我,小鱼儿在哪里?”任侠看到何咸不说话,又将短剑逼近了何咸的皮肤几分。如果不是何咸脂肪厚,皮肤弹性好,恐怕现在已经流血了吧。

“就在隔壁房间!”何咸举着双手回答道。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